全国各省运输网络
服务范围
- 广州物流公司...
- 广州货运公司...
- 广州运输公司...
- 花都物流公司...
- 花都货运公司...
- 省内短途运输...
- 仓储配送服务...
- 长途搬家搬迁...
- 轿车运输托运...
- 货物保险服务...
- 广州物流专线...
- 广州物流网
- 广州物流配送...
- 广州托运公司...
- 广州货运部
- 广州货运专线...
- 广州的物流公...
- 广州的货运公...
- 广州货运物流...
- 广州物流货运...
- 广州物流公司...
- 物流公司网站...
- 长途托运
- 行李托运
- 托运部
- 汽车托运
- 轿车托运
- 轿车托运
- 广东物流公司...
- 深圳物流公司...
- 珠海物流公司...
- 汕头物流公司...
- 韶关物流公司...
- 江门物流公司...
- 湛江物流公司...
- 茂名物流公司...
- 肇庆物流公司...
- 惠州物流公司...
- 梅州物流公司...
- 汕尾物流公司...
- 河源物流公司...
- 阳江物流公司...

广州运输公司获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纠风办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交通运输部《关于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现提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坚强保证。
二、巩固和深化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的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严防公路“三乱”反弹。
三、落实惠农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精神,落实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政策。加强收费站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提高通行效率;对存在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各收费站应尽可能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专用指路标志和政策公示牌,向社会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和监督电话。
四、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治理超限运输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严格执行治超人员“十条禁令”,强化对治超站(点)和治超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净化执法工作环境,严禁以目测为依据认定车辆超限超载,严禁依法代卸、未消除车辆违法行为而放行,严厉打击执法人员与“车托”、“证托”勾结谋利的行为。要正确区分不可解体大件运输与非法超限运输,对于按规定申请许可的不可解体的大件运输,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不合理收费,并做好相关保障与服务工作。各地道路运输机构要全面推广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落实源头监管措施,强化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对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执法行为。
五、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标志和证件管理,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执法;明确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对交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不当执法行为,坚决查处以罚代纠、乱罚乱收、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
六、坚决纠正工程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项目法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依法征地意识,认真落实先征后用、依法补偿、资金到位等项工作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资金并公布发放情况,防止随意降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拖欠征地拆迁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要按照信用评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坚决纠正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集资或摊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七、以民主评议和热线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以此作为改进自身工作,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作为主要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开展聘请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要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秦风热线栏目,加大对群众投诉及各类媒体反映问题的督办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办理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办理群众投诉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要充分发挥现有《中国交通报》陕西记者站、陕西电视台交通记者站和《陕西交通报》的宣传主力军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了解,提高对交通运输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成绩的认可度,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力争在2010年的政风行风测评中取得明显的进步。
八、促进行风转变,进一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二是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庆典、论坛,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继续开展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活动,加大治理“小金库”工作力度。
九、坚持纠建并举,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继续深化“文明单位”、“ 文明公路”、“ 文明收费站”、“ 星级服务区”、“ 文明治超站”等八项文明创建,积极推进开展“五大品牌”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争创文明行业。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 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认真受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权利保障机制。
(四)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对照损害群众利益的4个方面、31种需要追究责任的行为,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加强对《试行办法》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根据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交通运输部《关于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现提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坚强保证。
二、巩固和深化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的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充分发挥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严防公路“三乱”反弹。
三、落实惠农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精神,落实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政策。加强收费站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提高通行效率;对存在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各收费站应尽可能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专用指路标志和政策公示牌,向社会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和监督电话。
四、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治理超限运输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严格执行治超人员“十条禁令”,强化对治超站(点)和治超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净化执法工作环境,严禁以目测为依据认定车辆超限超载,严禁依法代卸、未消除车辆违法行为而放行,严厉打击执法人员与“车托”、“证托”勾结谋利的行为。要正确区分不可解体大件运输与非法超限运输,对于按规定申请许可的不可解体的大件运输,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不合理收费,并做好相关保障与服务工作。各地道路运输机构要全面推广运政派驻和巡查制度,落实源头监管措施,强化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对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执法行为。
五、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标志和证件管理,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执法;明确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对交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不当执法行为,坚决查处以罚代纠、乱罚乱收、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
六、坚决纠正工程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项目法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依法征地意识,认真落实先征后用、依法补偿、资金到位等项工作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资金并公布发放情况,防止随意降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拖欠征地拆迁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要按照信用评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坚决纠正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集资或摊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七、以民主评议和热线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以此作为改进自身工作,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作为主要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开展聘请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要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秦风热线栏目,加大对群众投诉及各类媒体反映问题的督办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办理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办理群众投诉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要充分发挥现有《中国交通报》陕西记者站、陕西电视台交通记者站和《陕西交通报》的宣传主力军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了解,提高对交通运输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成绩的认可度,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力争在2010年的政风行风测评中取得明显的进步。
八、促进行风转变,进一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二是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庆典、论坛,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继续开展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活动,加大治理“小金库”工作力度。
九、坚持纠建并举,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继续深化“文明单位”、“ 文明公路”、“ 文明收费站”、“ 星级服务区”、“ 文明治超站”等八项文明创建,积极推进开展“五大品牌”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争创文明行业。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 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认真受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权利保障机制。
(四)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对照损害群众利益的4个方面、31种需要追究责任的行为,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加强对《试行办法》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