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就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严禁不具备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品作业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8
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根据近期对省内所有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码头专项检查结果下发通报,就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提出多项要求,其中严禁不具备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品作业,违规作业的企业将被责令停止作业,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据悉,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通知的要求,防止河 省发生大连新港“7·16”原油爆炸泄漏类似事故,厅港航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各港口对所有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码头,尤其是油品和液体化工码头开展自查。同时,该局组成检查组对危险品作业码头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此次检查的结果及上级要求,厅港航局日前就加强港口危险品作业管理工作下发通报,要求各市港航管理部门和各港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加强港口作业各环节的统一指挥调度工作,确保指挥正确、命令传达及时到位。

  通报指出,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针对大连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事故能力;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对危险品作业开展安全评价,进行风险评估;加强港航管理部门危险品监管人员、交通和通讯工具的配备,确保落实危险品作业监管制度。

  通报强调,严禁不具备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品作业,对违规作业的企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给与相应的处罚;督促有关港口,加快设备更新力度。加强维修改造工作,严防因设备问题引发事故;各危险品作业码头要配备备用电源,防止在供电线路毁坏后,无应急电源,导致事故扩大;严格工艺流程审查制度,不得使用未经安全评估的工艺进行生产,严防因生产工艺问题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