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城改造"航母"暂停动迁 划入"风貌协调区"
发布者: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1-03-07
广州旧城改造“航母”龙津长寿地块再遇波折。记者昨日从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下称更新办)获悉,去年下半年,广州旧城区风貌协调区调整,荔湾旧城风貌协调区的面积从3.5平方公里增加到6.8平方公里,新增近一倍,占地18万㎡的龙津长寿地块也被划入保护区域,未来规划方案都将重新调整设计,政府已确定暂停动迁。

  改造酝酿一年 一波三折

  本报此前曾报道,18万㎡的龙津长寿地块涉及拆迁3000多户居民,规模远超恩宁路,被称为广州旧城改造的“航母”。不过,该地块自去年3月起启动拆迁,阻力重重:由于规划拆迁居民不能原址回迁,7月民意征询结果出炉,拆迁地块内就仅有52%的业主明确表示同意改造,远未达到规定要求的90%。改造一度搁浅。后荔湾区更新办酝酿出补充方案,新增源溪、茶滘、西湾路等安置房源等,积极争取民意支持。

  不过,新一轮民意征询结果未公布。“航母”改造再遇波折。荔湾区城市更新办人员透露,由于广州旧城风貌协调区的动态调整,“航母”也被划入了保护区域,未来规划方案将重新调整设计。

  据了解,去年年初,广州市公开旧城改造规划纲要,将旧城区分为风貌协调区和一般旧城区。

  荔湾区更新办介绍,去年上半年,荔湾区行政区域内的旧城风貌协调为3.5平方公里。不过,到了去年下半年,数据动态调整为6.8平方公里,占地18万㎡的龙津长寿地块也被纳入其中。

  改造有限制 居民难回迁

  根据规划纲要要求,明确禁止与周围环境风貌不相容的城市开发建设行为,更新改造须注重新老建筑、建筑与环境的协调。

  另外,严格控制了旧城风貌协调区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关键要素,比如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经营性用地)的容积率在2 .2-3 .0之间,建筑密度不得大于50%,新建建筑的主体高度要小于24米。

  荔湾区更新办人员介绍,整个“航母”地块的规划都必须依据新要求重新规划设计,政府已经暂停动迁工作等。另据其透露,根据容积率要求,如果拆迁,该地块内也不可以建高层安置房。被拆迁居民要求回迁的诉求更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