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关于加强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_广州物流公司|广州的物流公司|广州联众物流公司
发布者: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1-12-13
  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减少噪声、尾气污染和道路破损,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对通行芝罘区和莱山区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实行分区域、分车型、分时段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一类区:海岸路—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港城东大街—港城西大街(不含)—冰轮路(不含)—只楚路—化工路—幸福中路—环海路(不含)—北马路—大马路及上述区域内的道路。

    二类区:海岸路—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港城东大街(轸大路改建竣工之前不含)—港城西大街(不含)—通世南路(不含与卧龙中路交叉口以南)—蓁山路(不含)—青年南路—白石路—凤凰台路—楚凤二街(不含)—新桥西路—芝罘屯路—幸福路—幸福中路—环海路(不含)—北马路—大马路及上述区域内的道路,其中包括红旗西路东段(黄金顶隧道西口以东)。

    三类区:海岸路—滨海北路—迎宾路—环山路—观海路—红旗东路—红旗中路(含山海路至胜利南路之间路段以南的居民社区)—通世路—蓁山路(不含)—青年南路—新石南路—新阳街—白竹街—建设路—芝罘屯路—北马路及上述区域内的道路,其中包括红旗西路东段(黄金顶隧道西口以东)。

    四类区:海岸路—滨海北路—迎宾路—观海路—红旗东路—红旗中路—通世路—蓁山路(不含)—青年南路—红旗西路—化工路(不含)—幸福中路—环海路(不含)—北马路—大马路及上述区域内的道路。

    五类区:所有隧道、南大街、大马路、二马路、海岸路、迎宾路、滨海北路。

    六类区:山海路(塔山隧道南口以北)、南迎祥路、胜利南路、新桥西路、青年南路(鲁东大学东门—新石南路)、通世路(市委党校—市双语小学)。

    二、限行时间

    (一)全天:0:00—24:00

    (二)交通高峰期:7:00-8:30,16:30-18:30。

    (三)交通影响期:6:00—22:00

    三、限行车型

    (一)大型货车:中、重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机械车。

    (二)小型货车:轻、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

    (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四)拖拉机。

    四、限行、通行管理措施:

    (一)大型货车在交通高峰期禁止通行一类区,在交通影响期禁止通行二类区,全天禁止通行五类区,全天禁止由南向北通行六类区。

    (二)小型货车在三类区交通高峰期禁止通行,交通影响期按号牌尾数分单、双号通行(0或字母视为双号)。

    (三)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全天禁止通行四类区。

    (四)拖拉机全天禁止通行所有限行区。

    (五)集疏港车辆和其他需要进出市区的货运车辆,请绕行环海路、沈海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化工路、只楚路、冰轮路、港城西大街、港城东大街等外围道路。

    五、货运车辆通行证办理规定

    (一)市重点工程施工车辆,运输电煤、石油、天然气、保障民生及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禁行区域的大型或小型货运车辆,可持书面申请、车辆行驶证(或行驶证复印件),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二)申请办理城市临时通行证的大型货运车辆,车辆使用年限从注册登记起不得超过六年,并且车辆无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车辆已超过上次审验时间六个月的,需到办证部门填写车辆临时检验申请表,按规定进行车况临时检验。

    六、本通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七、路面货运车辆限行管理交通标志指示与本通告不一致时,以路面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上道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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