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有益于邮政-广州邮政物流-广州邮政货运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9-11

据悉,新的邮政法首次制定了快递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包括资金规模、服务能力、安全保障等六项快递业务的经营许可。其中规定“同城快递五十克以下、异地快递一百克以下由邮政专营”。这意味着民营快递或将失去八成信件快递业务,而信件业务一般占快递企业业务总量的四至六成。
  
  在修改《邮政法》的博弈中,民营快递公司处于明显的劣势,它不仅没有为自己争来好处,就连已有的市场份额都惨遭削减。由此看来,中国邮政“大哥大”的地位将得以巩固,被民营快递公司占据的市场也将重新收复。
  
  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习惯于通过民营快递公司寄送邮件。不是出于对国有企业的偏见和对民营企业的同情,而是民营快递公司:服务到位。寄发邮件,一个电话打过去,就会有人走进你家门拿取;收取邮件,毋庸折腾,自然会有人走进你家门送达。更重要的是,民营快递公司的邮发快捷,很少延时误事,即便迟到,先不说赔偿,最起码能等来一声道歉。足不出户,寄、取自如,其间不知生去了多少麻烦,何乐而不为?
  
  反之,你能打电话要求中国邮政提供上门服务吗?我们能清晰感受的,只是中国邮政牛气十足的老大架势。工作人员的冷言冷语、漠然态度暂且不论,一些强加的服务就让人难以接受。就我给朋友邮寄图书的经历而言,自己用牛皮纸把几本书本方方正正地包起来,结果愣是不被认可,那位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使用邮政的牛皮纸和胶带包装才给邮寄。这且不算,关键是它要收取一笔相当不合理的包装费用,为此,我一度发誓与中国邮政断绝关系。另一个普遍的经验是,中国邮政寄送的快件迟到现象司空见惯,别说赔偿了,就连一声道歉也休想得到,耽误了事你只能自己承担。
  
  修订后的《邮政法》明确规定:“同城快递五十克以下、异地快递一百克以下由邮政专营”。也就是说中国邮政获得了信件邮寄相当部分的专营权。我难以理解一部法律为何如此偏袒一家国有企业,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国进民退”在邮寄领域中的翻版?这个经济学家热议的话题在此跳过,我最想知道的是,面对法规赋予的优惠政策,中国邮政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它能否因此而自强,刷新自身的服务水准,让消费者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去邮政寄发邮件?

广州邮政物流-广州邮政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