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企业发展前景广阔-邮政法-邮政物流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9-25
新的邮政法即将实施,各地都在学习和探讨新的邮政法。在9月22日召开的山东省实施《邮政法》座谈会上了解到,新的《邮政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按新《 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将享受普遍邮政服务专营权,快递业务将设立准入制度,邮政资费要明码标价。

  新《邮政法》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企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业务范围包括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 5 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 10 千克的包裹的寄递和邮政汇兑,以及机要通信、报刊发行、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机要通信以及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资费实行政府定价。

  新《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或其他方式公布其服务种类、营业时间、资费标准、邮件和汇款的查询以及损失赔偿办法。

  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 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要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据介绍,我省将强化对邮寄业务的安全监管,推进邮政保障服务,加强对普遍服务的管理,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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