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海关支持连云港海关发展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9-28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日前,海关总署正式批复了《南京海关关于支持连云港港口进一步提升服务中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功能的十项举措》。该十项举措充分发挥了海关服务经济的职能,吸引更多的中西部企业选择在连云港港口进出口货物。

  十项举措的主要内容是: 进一步加大对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企业的扶持力度;缓解进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 进一步便捷转关运输操作; 进一步便捷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口货物的放行手续; 积极促进多式联运业务发展; 进一步支持相关企业进出口货物上门验放; 最大限度的满足中西部地区进出口企业对保税物流功能的需求;提前介入,全力支持中西部地区海关监管场所建设;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进一步完善海关间的协调配合。

  参会的各地海关关长纷纷表示,要让内陆的企业尽快了解区域通关带来的便捷。

  “从连云港海关转运到河南省的货运量占到河南省进出口货运量的百分之八十四,通过沿线海关的互相协作,既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密切了我们沿海沿线海关的协作关系。” 郑州海关副关长郑平说。

  据业内人士介绍,该十项举措出台后将使得中西部货物进出连云港口岸更加便捷,成本降低。以后对经陇海兰新铁路沿线相关直属海关审核认可的企业,连云港海关该企业,将全面开通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操作。对中西部地区各关区与连云港海关之间的中转、直转和提前报关模式下的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监管,经南京海关批准,将优先试行“自动审核,自动放行”操作,基本实现“自动分流”的目标。对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下的进口货物,企业向属地海关和连云港海关提出申请并经核准,可以“车船直取”方式提取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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