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专营范围有争议
发布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9-28
新的邮政法即将实施,备受关注。在新《邮政法》实施前夕,民间对“邮政专营范围”有很大争议。据悉,邮政专营范围将暂时搁浅。

    根据官方媒体报道,近日,在全国贯彻实施新《邮政法》电视电话联席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说,民间对邮政专营范围流传的版本很多,但邮政专营权范围调至“同城50克以下,异地100克以下”的传言并不准确,此前规定的邮政专营范围暂时搁浅,国家邮政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意见。目前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制定新的邮政专营范围,具体实施办法出台时间尚未确定。

    在即将实施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对从事快递业务工作人员的资质进行了规定,申请同城快递、跨区域快递以及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其从业人员必须拥有不同比例的初、中级快递业务员资格,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来认定。